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连杰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具体咨询可联系微信):
1、于2021年4月15日-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2、于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5月29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区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企业存在以下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9月5日,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7号)的公告,经查明,证通电子子公司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 、虚增经营成本、虚增利润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证通电子处以4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
2024年5月29日晚,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指出因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4月29日,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的公告,指出公司 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存在会计差错。
根据2022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已取消起诉的前置程序且诉讼时效今日开始起算,广大股民应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一般而言,如果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股价出现大幅度下滑的情况,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获得赔偿的几率比较大。
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的前提是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已经被有关机关认定。实务中最常见的情形是,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作出了《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