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倒闭开不了发票的财税处理
来源:贝博下载 发布时间:2024-11-04 12:16:46
在商业活动中,当供应商突然倒闭而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企业将面临一系列财务和税务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的介绍怎么样应对这一情况,以确保您的公司合规运作。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供应商倒闭没办法取得发票将影响企业抵扣进项税额的能力。然而,在会计核算中,即使没有发票,企业的采购入账及后期出库核算并不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尽管供应商倒闭导致没办法取得发票,但在业务发生时应仍做正常的会计核算。
1. 在业务发生时暂估入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大家可以在借方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在贷方记“应付账款-暂估”。下个月需要红字冲销。
2. 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领用原材料或与产品出厂时,我们将借方记“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或“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联的费用,贷方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然而,当我们得知供应商倒闭且无法开具发票时,应尽快调整账目。此时,我们将在借方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在贷方记“预付账款-某供应商”。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前期暂估入账时是以不含税金额为存货采购成本的,存货发出时也应以不含税金额为依据。这可能会引起存货成本上升。对于已出库并结转至成本的部分,需做补充结转。具体分录如下:
最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的规定,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部分支出仍旧能税前扣除。该公告第十四条规定了在补开、换开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供应商注销、撤销等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等其他外部凭证的情况下的税前扣除规定。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或协议、支付凭证等材料,以证明支出的真实性,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予以税前扣除。